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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張文奎)近日記者獲悉,省發改委下發《關於繼續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繼續降低我省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銷售電價和輸配電價,並且此次調價後我省全部實現工商業用電並價。 按照通知,福建省內工商業用電單一製電價統一下調,不滿1千伏電價降至0.5959元/千瓦時,1-10千伏降至0.5759元/千瓦時,35千伏降至0.5559元/千瓦時。以全省各市區為例,工商業單一製降價4.33分/千瓦時。同時,2018-2019年內暫免收小型水庫移民扶助基金0.05分/度(含稅),同步在銷售電價中扣減,實際到戶價再減0.05分。 本次電價降價從2019年7月1日起開始執行,工商業單一製用戶從2019年7月1日起的實際用電量將會按最新的電價計收電費。7月份抄表時間晚於7月1日的工商業用戶,通過在7月1日增加一次抄表、分段計算的辦法,1日前的抄表數據按舊電價計費,1日及以後的抄表數據按新電價計算。 據了解,我省電價的降幅比全國很多省份都大。自去年起,全省一般工商業電價6連降,全省包括省網直供區在內的59個供電區域的一般工商業銷售電價全部進行了調整,最高降幅為19.4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