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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鄭雨桐 通訊員 彭雨冰 陳舒敏) 5月7日,周寧縣首起宗族惡勢力團夥犯罪案件在周寧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稱,2013年,被告人何某燦牽頭成立首梨集體山場管理協會,其任會長,何某觀為副會長,何某輝為秘書長,被告人何某洪與何某貴等13名何氏宗族人員為成員,在2013年至2016年12月間,針對某建築材料公司先後實施故意毀壞財物、敲詐勒索、非法攔車阻工等違法犯罪活動。 公訴機關指控認為,被告人何某燦、何某洪結夥或糾集被告人何某海,煽動村民采用聚眾打砸、敲詐勒索、非法攔車阻工等手段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為非作惡,擾亂正常社會秩序,造成較為惡劣影響,係惡勢力團夥。被告人何某燦、何某洪、何某海結夥故意毀壞某建築公司財物,價值達人民幣48109元,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另外,被告人何某燦、何某洪結夥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非法手段不讓繼續采礦相威脅,強行索取某建築公司礦山山價補償款人民幣70萬元,數額特別巨大,涉嫌敲詐勒索罪。 庭審中,法庭圍繞起訴指控的事實進行調查,控辯雙方就證據的證明力、犯罪事實的認定、法律適用問題等充分發表意見。法庭充分聽取了控辯雙方的意見。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