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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入到關鍵階段,我縣防控形勢十分緊急、異常嚴峻,根椐《傳染病防治法》《國境衛生檢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特緊急發布如下公告: 一、春節前後來往湖北或溫州區域返鄉人員1224人,截至2月4日,處於居家觀察的有297人。這些人員要落實居家健康管理製度,做到每人單獨居住一間,家庭成員不共用毛巾、臉盆等日常生活用品,實行分餐製,保持家居、餐具清潔,勤曬衣被,居室勤開窗、常通風。實施居家隔離的人員有擅自外出等行為的,一律強製集中隔離觀察,隔離期從集中隔離之日起算14天。 二、近14天有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的返回人員,須在1小時內主動向企業及居住地村、社區報告;不主動申報、拒絕接受測溫、醫學觀察等防控措施,一律強製集中隔離觀察14天,並依法追究責任。 三、凡是有《周寧縣公安局關於依法嚴厲打擊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所列違法犯罪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四、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街道商鋪停止營業。農貿市場、米店、超市、藥店、銀行、保險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倡導每戶家庭每2天由1名家庭健康成員外出采購生活必需品,營業場所要定期消殺,進入人員一律測溫、佩戴口罩。快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對違反臨時停業管製的行為,依法給予嚴肅處理。 五、嚴禁各單位在2月9日之前通知疫情重點地區人員返回周寧。除經批準同意的企業外,一律不得開(複)工。 六、隨著元宵節來臨,在外過年擬回鄉人員,親屬好友要勸導其暫緩回鄉,待疫情解除後,高高興興、平平安安返回團聚。如有執意返鄉的,一律集中隔離觀察14天。有親人在外過節的,請互相轉發、勸導、提醒。 周寧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2月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