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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棵樹到千畝林,黃傳融一家持之以恒種樹、發展林下種植,帶動村民增收 □福建日報記者 單誌強 通訊員 魏知秋 8月,走進周寧縣七步鎮後洋村黃振芳家庭林場,山中樹木蔥鬱、枝葉婆娑。林場負責人黃傳融摸著自己40多年前種下的杉樹,喃喃地說:“這些樹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樣。” 很難想象,眼前這片不見盡頭的山林,曾經雜草叢生、一片荒蕪。 “以前的木材很值錢,一棵樹可以賣100duoyuan。shuijiariziguobuxiaqule,jiushangshankanshumaiqian,huanliangshi。manmandi,zhenggecundeshandoubianchengleguangtoushan,shuituliushiyanzhong,nongtianjingchangbeinishiliuchonghui,riziguodehenjianku。”黃傳融感慨道,“我們一家七口人常常吃不飽飯,靠借錢借糧食過日子。” 1979年,乘著改革開放的“第一股春風”,黃傳融與父親黃振芳承包了10畝農田種植雜交水稻,當年產量就超萬斤,生活開始慢慢好轉。 有了一定經濟基礎,黃傳融和黃振芳將目光轉到開荒種茶上。“了解到縣裏有鼓勵發展富民產業的政策,我和父親商量之後,決定大幹一場。”黃傳融說。他們一口氣開了10畝高標準茶園,經過三年精心管理,一畝茶園有2000元收入,10畝就是2萬元。“那時候幹活一天才3元,2萬元是想都不敢想的。”黃傳融說,他們一家不僅還清了外債,還成為全村第一個“萬元戶”。一時間,村民紛紛效仿,茶葉成了他們的主要收入來源。 1983年,政府出台文件,明確宣布,“林木誰種誰有;個人所造林木有繼承權”,鼓勵農民上山開荒種樹。村裏自古就有“凡屬眾山均為公有,誰造林則造林收入歸誰所有,砍伐後山權仍歸公有”的村規民約。在一番思考之下,56歲的黃振芳和26歲的黃傳融決定做第一個“吃螃蟹的人”,承包山地,開荒種樹,當年就種下了50畝樹木。 開山種樹,談何容易。“山路崎嶇,上山需要將近一個小時。真的是晴天一身汗,雨天一身泥。”黃傳融回憶。1984年春節前夕,他到10多公裏外的縣林業局挑運樹苗,大年初二,父子倆雇了20多個村民一起上山。當時大雪封山,他們一點點扒開厚厚的積雪,挖穴種樹。連續一個多月不停歇,成功種下20多萬棵鬆木苗和杉木苗。 日複一日,年複一年,功夫不負有心人,一家人種下的樹苗成活率高達95%。但是造林短期內難以見到效益,經過這一番“折騰”,黃家再次欠上外債。 1985年,黃傳融偶然從報紙上看到南平有成功種植速生豐產商品用材林的報道,立刻有了種植“速生林”的想法。可資金從何而來? 在周寧縣政府支持下,年過半百的黃振芳向銀行貸款8萬元,投身到114畝速生林建設中。他們修建機耕路、購置拖拉機、建設管理房,將家搬到山上,與樹為伴,這一住就是5年。 “我們在速生林中套種魔芋、地瓜、馬鈴薯等農作物,從雞場運來有機肥,在滋養農作物的同時,還可作為樹木底肥。5年時間,林場最大一棵樹直徑達18厘米,這按常規要生長20年。”黃傳融話語中透著自豪。 從1983年舉家上山開荒造林,到3年後造林麵積1207畝,黃振芳被評為寧德地區唯一的“全省造林大戶”,黃傳融也捧回“全國青少年綠化祖國突擊手”等榮譽稱號。 黃家人為閩東綠化植樹帶了個好頭,引起時任寧德地委書記習近平同誌的關注。他先後3次深入黃振芳家庭林場調研,親手種下3棵杉樹,並在《閩東的振興在於“林”——試談閩東經濟發展的一個戰略問題》一文中,提出了“森林是水庫、錢庫、糧庫”的綠色發展理念。 看kan到dao黃huang振zhen芳fang家jia庭ting林lin場chang辦ban得de有you聲sheng有you色se,曾zeng經jing擔dan心xin政zheng策ce會hui變bian不bu敢gan種zhong樹shu的de群qun眾zhong漸jian漸jian消xiao除chu了le疑yi慮lv,紛fen紛fen加jia入ru到dao植zhi樹shu造zao林lin的de隊dui伍wu中zhong。從cong一yi家jia種zhong到dao家jia家jia植zhi,短duan短duan幾ji年nian,後hou洋yang村cun林lin地di麵mian積ji擴kuo增zeng到dao7307畝。 “這些樹一天長得比一天好,我們現在是一棵也舍不得砍。守護好這片青山,是我最大的心願。”黃傳融說。 如今的黃傳融,依托豐富的林下資源,養蜂、種植中草藥,實現林下空間有效利用。同時,發展生態農業,種植獼猴桃、葡萄、蜜薯等作物,帶動50多名村民增收致富。大家“靠山吃山”吃出了新滋味。 說起今後的打算,黃傳融笑嗬嗬地說:“人不負青山,青山定不負人。我們要把後洋村豐富的森林資源充分利用起來,構建‘林種、林養、林遊、研學康養’新模式,讓村子更美、村民更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