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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30日寧德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2019年3月28日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批準根據2025年4月28日寧德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寧德市霍童溪流域保護條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2025年7月30日福建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準) 目 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水域生態保護 第三章陸域生態保護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霍童溪流域生態環境保護,促進流域內生態文明建設和經濟社會全麵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製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霍童溪流域(以下簡稱流域),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降雨彙入霍童溪幹流及其支流的水域和陸域。 流域內涉及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濕地等的保護和管理,依照國家、本省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條流域保護應當遵循政府主導、保護優先、綜合治理、生態補償的原則。 第四條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流域保護工作,建立區域協作機製,全麵推行河長製。 市、相關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將流域保護工作納入同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設立流域保護專項資金並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流域內相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依照法定職責,負責轄區內流域保護工作。 流域內村(居)民委員會通過村規民約等規範村(居)民行為,協助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做好流域保護工作。 第五條市、相關縣(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本轄區內流域水環境保護和水汙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市、相關縣(區)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流域水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工作。 市、相關縣(區)人民政府發展和改革、財政、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農業農村、林業、漁業、住房和城鄉建設、衛生健康、文化旅遊、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公安等主管部門依照各自職責分工做好流域保護的相關工作。 第六條流域內各級人民政府、各社會團體和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新聞媒體應當加強流域保護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參與流域生態環境保護的意識。 鼓勵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參與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對流域內汙染環境、破壞生態,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訴訟。 第七條建立健全流域生態保護補償機製,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製定。 第八條市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在本條例實施後一年內會同市有關主管部門和相關縣(區)人(ren)民(min)政(zheng)府(fu),編(bian)製(zhi)流(liu)域(yu)生(sheng)態(tai)環(huan)境(jing)保(bao)護(hu)規(gui)劃(hua),經(jing)市(shi)人(ren)民(min)政(zheng)府(fu)研(yan)究(jiu)同(tong)意(yi),提(ti)請(qing)市(shi)人(ren)民(min)代(dai)表(biao)大(da)會(hui)常(chang)務(wu)委(wei)員(yuan)會(hui)審(shen)議(yi)批(pi)準(zhun)後(hou)向(xiang)社(she)會(hui)公(gong)開(kai)。批(pi)準(zhun)後(hou)的(de)流(liu)域(yu)生(sheng)態(tai)環(huan)境(jing)保(bao)護(hu)規(gui)劃(hua)因(yin)社(she)會(hui)經(jing)濟(ji)發(fa)展(zhan)變(bian)化(hua)確(que)需(xu)修(xiu)改(gai)的(de),按(an)照(zhao)原(yuan)審(shen)批(pi)程(cheng)序(xu)執(zhi)行(xing)。 相關縣(區)人民政府根據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規劃,製定本行政區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方案。 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應當符合國土空間規劃,並與環境保護規劃、水汙染防治規劃、河道岸線利用規劃、自然保護區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旅遊規劃、交通規劃等相互銜接。 相關縣(區)人ren民min政zheng府fu水shui行xing政zheng主zhu管guan部bu門men依yi法fa編bian製zhi流liu域yu河he道dao岸an線xian及ji河he岸an生sheng態tai保bao護hu藍lan線xian規gui劃hua,報bao本ben級ji人ren民min政zheng府fu批pi準zhun後hou,予yu以yi公gong布bu並bing設she立li標biao誌zhi。河he道dao岸an線xian應ying當dang保bao持chi河he流liu自zi然ran流liu向xiang和he河he道dao自zi然ran形xing態tai。 第九條市、相關縣(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製定流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配備應急處置物資,加強環境應急演練。 第十條市、相關縣(區)人民政府每年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流域保護工作情況。 第二章水域生態保護 第十一條流域地表水水質應當符合水功能區劃和水環境功能區劃的要求。縣(區)交接斷麵水質不得低於《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Ⅲ類水質標準。 第十二條市、相關縣(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水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劃流域水環境質量監測站(點)位置,在流域內鄉(鎮)交接斷麵設置水環境質量監測點,組織開展水環境質量監測,並定期向同級人民政府報告監測結果,監測結果適時向社會公布。 第十三條嚴格防治工業、城鎮生活、農業麵源等環境汙染。 向流域排放的工業廢水不得低於《汙水綜合排放標準》一級標準和行業相關水汙染物排放標準;向流域排放的城鎮集中式生活汙水不得低於國家或地方要求的排放標準。 第(di)十(shi)四(si)條(tiao)在(zai)幹(gan)流(liu)以(yi)及(ji)支(zhi)流(liu)河(he)道(dao)內(nei)禁(jin)止(zhi)非(fei)法(fa)采(cai)砂(sha)。從(cong)事(shi)河(he)道(dao)采(cai)砂(sha)的(de)單(dan)位(wei)或(huo)者(zhe)個(ge)人(ren)應(ying)當(dang)按(an)照(zhao)河(he)道(dao)采(cai)砂(sha)許(xu)可(ke)證(zheng)的(de)規(gui)定(ding)進(jin)行(xing)采(cai)砂(sha),及(ji)時(shi)清(qing)除(chu)砂(sha)石(shi)尾(wei)渣(zha),進(jin)行(xing)河(he)道(dao)生(sheng)態(tai)恢(hui)複(fu)治(zhi)理(li)。 第十五條流域內水電站應當按照生態環境保護要求,保障河流生態用水: (一)在規定的時限內建成或者改造完成生態泄流設施; (二)安裝下泄流量在線監控裝置並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監控平台聯網; (三)除特殊規定之外,每天二十四小時不間斷放水,落實最小生態下泄流量。 流域內水電站已建成但無法落實生態下泄流量且隻有單一發電功能的水電站,應當分批有序退出,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製定。 第十六條流域內禁止新建、擴建以發電為主的水電站項目。 第十七條市、相關縣(區)人民政府發展和改革、工業和信息化、水利、生態環境等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落實生態電價政策。 第十八條相關縣(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流域河道保潔和清淤疏浚責任,改善水域環境。 水電站業主應當及時清理庫麵垃圾、漂浮物。 第十九條在水域內魚、蝦、蟹、貝洄遊通道建閘、築壩,建設單位應當建造過魚設施。 市、相關縣(區)人民政府漁業主管部門應當適時組織開展流域增殖放流活動,加強對外來水生物種的監測監管,保護流域水生物多樣性。 第二十條禁止在流域內水庫從事投餌式網箱養殖以及可能造成水域汙染的其他養殖。 第二十一條在河道管理範圍內,禁止從事下列行為: (一)建設妨礙行洪、危害河岸堤防安全的建築物、構築物; (二)流放影響行洪、航運和水工程安全的竹木和其他漂流物; (三)侵占河道水域從事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 (四)洗砂、製砂以及棄置、傾倒礦渣、石渣、煤灰、泥土、泥漿、垃圾等廢棄物; (五)侵占河道規劃岸線; (六)棄置或者傾倒病、死畜禽; (七)丟棄農藥、農藥包裝物或者清洗施藥器械; (八)炸魚、毒魚、電魚、地籠網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捕魚;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行為。 第三章陸域生態保護 第二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封山育林、植樹造林等措施提高流域植被覆蓋率,增強水源涵養能力,防止水土流失。 市、相關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大流域內生態公益林的建設、保護和管理力度。鼓勵將流域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幹流、支流沿岸一重山範圍內的森林、林木劃入生態公益林區域;鼓勵通過置換、贖買或者其他方式依法取得非國有的林木所有權或者使用權以及林地使用權,調整林分樹種結構,擴大生態公益林麵積。 第二十三條在流域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幹流、一級支流沿岸一重山範圍內,禁止開采礦產,禁止種植會引起土壤退化、汙染地表水的速生樹種。逐步禁止除撫育和更新性質以外的采伐,林木采伐應當采取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並在采伐後及時更新造林。 第二十四條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在流域內擅自引進或者放生外來物種,改變生態功能,破壞野生動植物的生存環境。 第二十五條在流域幹流、一級支流沿岸一千米或者一重山範圍內,禁止修建尾礦庫、垃圾填埋場或者傾倒工程棄渣、棄土等建築垃圾。 第二十六條經批準在流域內從事道路、水利、電力和取土等工程作業的,建設單位應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控製對水體、山體和依附山體植被的破壞,邊施工邊恢複,嚴格履行生態修複治理義務。 第二十七條流域內公共汙水管網未覆蓋的工礦企業、工業園區、居住小區、旅遊賓館、餐飲企業應當自行建設配套的汙水處理設施,確保其排放的汙水符合汙染物排放標準。 前款規定的工礦企業、工業園區尚未配套自建汙水處理設施的,不得新增排放水汙染物的生產建設項目。 第二十八條相關縣(區)、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建設流域內鄉(鎮)汙水和垃圾處理處置設施,並確保其正常運行。 相關縣(區)、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支持流域幹流、主要一級支流沿岸行政村(建製村),根據當地實際,建設人工濕地、生態溝渠、生物濾池、微動力等汙水處理設施設備,對農村生活汙水進行收集、處理,確保汙水達標排放。 第二十九條市、相關縣(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自然資源、生態環境、農業農村、林業、漁業等主管部門製定農業麵源汙染綜合防治方案,控製和削減汙染物進入水體,降低農業生產對流域水質的危害。 市、縣(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應當指導農業生產經營者科學合理使用化肥、農藥、農用薄膜和飼料添加劑。 第三十條相關縣(區)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和可養區。 禁養區已有的畜禽養殖場(戶)、養殖小區由相關縣(區)人ren民min政zheng府fu依yi法fa限xian期qi搬ban遷qian或huo者zhe拆chai除chu。可ke養yang區qu內nei的de畜chu禽qin養yang殖zhi項xiang目mu應ying當dang按an照zhao有you關guan規gui定ding,分fen級ji管guan控kong畜chu禽qin養yang殖zhi規gui模mo,嚴yan格ge落luo實shi汙wu染ran防fang治zhi措cuo施shi,實shi現xian汙wu染ran物wu達da標biao排pai放fang。 第三十一條市、相關縣(區)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應當采取措施保護流域內自然地貌和文化遺存。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法律、法規已有行政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相關縣(區)、鄉(鎮)人民政府以及履行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職責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權機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它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違反本條例第八條第一款、第四款規定,未編製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流域河道岸線及河岸生態保護藍線規劃的; (二)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規定,未在流域內鄉(鎮)交接斷麵設立水環境質量監測點,組織開展水環境質量檢測的; (三)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未建設鄉(鎮)汙水和垃圾處理處置設施並確保其正常運行的; (四)違反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未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和可養區的; (五)其他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行為。 disanshisitiaoweifanbentiaolidishiwutiaodiyikuanguiding,liuyuneishuidianzhanbuzhixingzuixiaoshengtaixiaxieliuliangde,youxianjiyishangrenminzhengfushengtaihuanjingzhuguanbumenzelingxianqigaizheng,yuqiweigaizhengde,duizongzhuangjirongliangzaiwuwanqianwayixiadeshuidianzhanchuwuwanyuanyishangershiwanyuanyixiafakuan,duizongzhuangjirongliangzaiwuwanqianwayishangdeshuidianzhanchuershiwanyuanfakuan。jubugaizhengde,anzhaoyuanchufashueshishianrilianxuchufa。 disanshiwutiaoweifanbentiaolidiershitiaoguiding,zailiuyuneishuikucongshitouershiwangxiangyangzhiyijikenengzaochengshuiyuwurandeqitayangzhi,youxianjiyishangrenminzhengfuyuyezhuguanbumenzelingxianqichaichuyangzhisheshi,keyibingchuyiwanyuanyixiadefakuan。 第di三san十shi六liu條tiao違wei反fan本ben條tiao例li第di二er十shi六liu條tiao規gui定ding,建jian設she單dan位wei未wei履lv行xing流liu域yu生sheng態tai破po壞huai治zhi理li義yi務wu或huo者zhe未wei達da到dao治zhi理li標biao準zhun的de,由you相xiang關guan行xing政zheng管guan理li部bu門men責ze令ling限xian期qi治zhi理li;逾期不治理或者治理後仍達不到標準的,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可以委托他人代為治理,治理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 第五章附 則 第三十七條本條例所稱流域幹流為:棠口溪、霍童溪;主要一級支流為:赤溪、北溪、吳鬆溪、三澗溪、西山溪、金造溪、後壟溪、梅溪、前溪、雙溪、洋中溪、白玉溪、黛溪、金山溪、桃源溪等河流。 第三十八條本條例所稱相關縣(區)包括:屏南縣、周寧縣、蕉城區。所稱相關鄉(鎮)包括:蕉城區八都鎮、九都鎮、赤溪鎮、霍童鎮、洪口鄉、虎貝鎮;屏南縣嶺下鄉、雙溪鎮、棠口鎮、壽山鄉、屏城鄉、甘棠鄉、熙嶺鄉、代溪鎮、古峰鎮;周寧縣李墩鎮、禮門鄉、鹹村鎮、瑪坑鄉。 第三十九條本條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



